最近看到張本渝和阿Ben分手,傳麻衣是第三者的新聞。其實,我平常看這種八卦都是當作生活娛樂而已,我們又不是當事人,管人家那麼多幹嘛。但因為麻衣曾經是間接促使我買了生平第一本壹周刊的藝人,所以我還是關心了一下。

 

  網友真的是世界上最奇妙的動物。我有時候看到網友的反應,真的是啼笑皆非。尤其是只要爆發什麼事件、醜聞、爭議的議題,一定會有網友留言說:「你爆紅了!你夯了!你….」有網友在麻衣的部落格寫說「麻衣妳紅了」。就像我之前寫了一篇「PChome的過度行銷」,只是拿女王來舉例,文章重點在行銷,而且女王本人都不覺得我在罵她,還寫了mail給我,說明行銷不是她個人可以決定的,有些時候她也有她身不由己的無奈。這明明是很友善的互動和交流,還是有無聊的網友要說:艾姬想藉著女王名氣爆紅

 

  網友啊~網友!人家寫文章干你屁事呢?而且我從來不在我的評論文章做人身攻擊。你以為天底下的人做事都是為了要爆紅?!爆紅是要幹什麼呢?網友的熱情是很不錯,但是老愛隨著片面之詞下判斷或者隨著媒體起舞,以為自己在匿名保護傘下就大放厥詞,這種事我真的看多了。

 

  我想起吳淡如抄襲寶貝哥的事件,事後證實吳淡如的確是不當引用了寶貝哥的文章,但是雙方達成善意和解。你看看那期間,不明究理的網友造了多少口業!吳淡如說寶貝哥炒新聞,網友就去酸寶貝哥,即使我們都知道他是一個很低調的人,逼得他最後寫出一篇經典的「炒新聞教室」來自娛娛人。

 

  我不喜歡在網路上跟別人筆戰,或者為自己辯白(如果是對事情的誤解我才會費口舌解釋)。因為當別人帶著有色眼鏡,你在他眼裡就只有一種他所認定的顏色。只是網友們,你有沒有必要用謾罵和攻擊來抒發自己片面的感受?你罵完後覺得爽也對當事人造成了傷害,對你自己真正有什麼好處?對於事不關己或者不甚了解的事,「沉默」也是一種態度,它代表的可以是「憤怒」,也可以是「寬容」。

 

  別人的感情,干你屁事!你何必逞一時口舌之快,去辱罵人家狐狸精還是犯賤。就算麻衣真的是狐狸精,也只有張本渝有罵她的權利。我是個想寫什麼就寫什麼的部落客,從不管只有一個人來看或有上萬人來看。我寫的文章、做的事情都蘊含了我的原則和理念,你不懂,就不要亂說,如果不小心讓你造了口業下輩子投胎變成了得口蹄疫的豬,也別說是我害的。

 

  爆紅,要幹什麼?不是每個人都渴望做個什麼事來爆紅,我只喜歡享有自在的生活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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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007/11/178ex.html

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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